東麗區金鐘街出讓一區新中村A地塊場地調查與風險評估
作者:admin | 日期:2019-07-04 13:30 | 人氣:
1 概況
1.1 項目概況
2017年 12月,天津華勘環??萍加邢薰臼芴旖蚴袞|麗城市基礎設施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委托遵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天津市東麗區金鐘街出讓一區新中村A地塊場地項目開展場地環境調查及風險評估工作。
東麗區金鐘街出讓一區新中村A地塊場地地塊位于天津市東麗區思源東路與天津北環線交口南側,面積139333.33平方米。
四至范圍為:東至規劃誠盛道,西至規劃城潤道,南至規劃仁通路,北至思源東路。
1.2 對象與范圍
本次場地調查的對象包括場地內的土壤和地下水。
土壤調查范圍包括場地內的表層土壤和深層土壤,表層土壤和深層土壤的具體深度劃分根據場地環境調查結論確定。場地中存在的硬化層或回填層作為表層土壤進行調查。
地下水調查范圍主要為場地邊界內的上層滯水和淺層地下水。若污染較重且地質結構有利于污染物向深層土壤遷移的區域,則對深層地下水進行監測。
1.3 場地土地使用歷史概況
本項目調查地塊位于天津市東麗區思源東路與天津北環線交口南側,根據人員訪談和 Google Earth 遙感衛星圖了解到:
地塊原為木材交易市場,2004年之前場地約1/2面積為池塘,素土填平后在2005年至2009年間陸續建成木材交易市場,主要進行木材交易活動,不進行生產活動。從Google Earth 遙感衛星圖可以看出,2009年至2015年間,場區建(構)筑物基本無變化。2016年廠區內建筑物基本拆除完畢,拆除部分現狀為空地,長滿植物,部分區域土壤覆蓋建筑垃圾。場地中部未拆除部分為木材存儲倉庫和居民區。
1.4 場地土地利用現狀
根據現場勘查情況,原址場地構(建)筑物已經拆除完畢,現長有雜草等植物,部分區域覆蓋建筑垃圾。場地內部國家電網變電站不在本次評估范圍內。場區土地空地現狀,場區北部為思源東路,中部未拆遷部分為木材存儲倉庫和居民區,南部圍墻外為嘉盛汽車修理廠。
1.5 場地用地未來利用規劃
根據天津市東麗城市基礎設施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提供的《天津市中心城區北部地區10P-01-01單元土地細分導則》,確定該地塊未來規劃為居住用地和中小學、幼兒園用地。
2 污染識別結論
(1)通過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得知,該場地原為木材交易市場,主要從事木材儲存和交易活動。場地大部分已完成拆遷工作,場地未拆遷區域為木材儲存倉庫和居民區。項目場地原有企業不存在工業生產活動,理論上不存在因原有企業生產活動而導致場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問題。
(2)周邊企業在生產中可能造成項目場地土壤和地下水受到總石油烴、氯代烴和多氯聯苯等的污染。
綜合以上考慮,初步認為:場地內資料收集不完整,無法充分說明場地是否不存在潛在污染,場地周邊企業生產活動有可能對場地土壤及地下水造成環境污染。建議通過現場采樣、實驗室檢測等方式開展第二階段場地環境調查,判斷該場地是否存在環境污染情況。
3 現場采樣與樣品檢測
3.1 采樣點布設
為證實第一階段污染識別結果,查明場地是否受到污染及受污染程度,按照《場地環境監測技術導則》(HJ25.2-2014)要求,參考《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技術指南》(自2018年1月1日實施),采用判斷布點法和系統布點法相結合對該場地進行土壤采樣點布設,同時考慮到場地周圍土地的使用情況,此次現場調查擬布設 33 個土壤采樣點(實際布設28個土壤采樣點,因在實際施工過程中存在拆遷糾紛問題,不具備施工條件,通過和客戶進行協調溝通,A1、A2、A3、A4和A5點進行了調整,未進行布設)。其中6個土壤采樣點為土壤和地下水采樣共用點。
3.2 樣品檢測指標及分析方法
3.2.1 土壤
根據場地面積,在第一階段污染源識別的基礎上選擇潛在污染區域、重點關注建(構)筑物區域,結合快速檢測結果,共選擇 28個點位送檢。送檢樣品綜合考慮了地層結構、污染物的遷移途徑和遷移轉化規律等因素,在 193 個樣品中共選取了122個土壤樣品送實驗室檢測,本項目質量控制樣包括現場平行樣和旅途空白樣,共計 10 個現場平行樣。檢測指標為 13 種重金屬(鉛、砷、鋅、銅、錳、鉻、銻、錫、鎘、鉈、鎳、銀、汞)、VOC(單環芳烴、熏蒸劑、鹵代脂肪烴、鹵代芳烴、三鹵甲烷)、SVOC(苯酚類、多環芳烴、鈦酸酯類、亞硝胺類、硝基芳烴及環酮類、鹵代醚類、氯代烴、苯胺類和聯苯胺類)、總石油烴、多氯聯苯和pH。
3.2.1 地下水
地下水監測點位有6 個,分別為 A6、A11、A15、A26、A31和A32。共取六個水樣,同時平行樣1個,共計7個樣品送實驗室檢測。依據《場地環境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4)以及第一階段場地調查結果,分析測試地下水樣品的檢測指標為 13 種重金屬(鉛、砷、鋅、銅、錳、鉻、銻、錫、鎘、鉈、鎳、汞、銀)、 VOC(單環芳烴、熏蒸劑、鹵代脂肪烴、鹵代芳烴、三鹵甲烷)、SVOC(苯酚類、多環芳烴、鈦酸酯類、亞硝胺類、硝基芳烴及環酮類、鹵代醚類、氯代烴、苯胺類和聯苯胺類)、石油類、多氯聯苯和 pH。
4 調查評估結論與建議
本項目調查范圍為天津市東麗區金鐘街出讓一區新中村A地塊場地。該地塊位于天津市東麗區思源東路與天津北環線交口南側。場地構(建)筑物大部分已經拆除完畢,現狀空地,部分區域覆蓋建筑垃圾。場區北部為思源東路,中部未拆遷部分為木材存儲倉庫和居民區,南部圍墻外為嘉盛汽車修理廠。場地總面積139333.33平方米。未來規劃類型為居住用地和中小學、幼兒園用地。結合實驗室的樣品分析檢測結果,我們得出以下結論:
(1)土壤中僅有一個點位重金屬錳(Mn)超標,其他污染物雖有檢出,但檢測結果遠低于《場地土壤環境風險評價篩選值》(DB11/T811-2011)中標準篩選值。在送檢的122個樣品中,僅有一個點位重金屬錳(Mn)超過《場地土壤環境風險評價篩選值》(DB11/T811-2011)標準篩選值,且錳不作為場地關注污染物,因此,不再對該污染物作進一步環境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
(2)土壤中部分樣品總石油烴、揮發性有機物和半揮發性有機物有檢出,但最大值均遠小于北京《場地土壤環境風險評價篩選值》(DB11/T811-2011)對應住宅標準。
(3)地下水重金屬檢測結果均未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的Ⅳ類水平。部分樣品揮發性有機物和半揮發性有機物有檢出,但最大值均遠小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的Ⅳ類水平。
(4)地下水4個水質常規指標(氨氮、化學需氧量、總硬度和溶解性固體)檢測指標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的Ⅳ類水平??紤]到該場地的地下水不會作為飲用水和工業用水而被開發利用,同時該場地土壤和地下水總體未受到重金屬和有機物的污染,因此,不再開展更為詳細的環境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
(5)新開河在場地西北側,河水受場區淺層地下水滲透補給,不考慮新開河對場地地下水可能造成的影響。
(6)結合實驗室分析檢測結果,建議該場地未來作為居住用地使用。